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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吴起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统计局联系(地址:县政府大楼五楼507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911-839050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吴起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遵照《条例》及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为核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增强统计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权威、精准、高效的统计信息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聚焦统计核心职能,拓宽主动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维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矩阵(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市统计局内网等平台,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65条。其中,部门动态28条(含统计执法、普查推进、业务培训等重点工作),统计数据信息37条,涵盖月度、季度、年度经济运行数据,新增新质生产力、碳排放、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统计监测数据12条;同步发布数据解读材料25篇,实现重要统计数据“发布即解读”。此外,我们深度开发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成果,并编制了一期普查专题公报,向社会公开关键数据信息,全面展现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持续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优化“申请-登记-审核-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明确办理时限与责任分工,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答复合法性审查。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条,申请事项主要涉及特定时期经济指标、行业统计数据等,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对申请内容可转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已按程序纳入公开目录,实现“一次申请、批量受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深化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吴起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统计数据发布审核管理办法》,明确公开范围、权限边界与保密审查要求,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所有拟公开信息须经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统一规范、功能优化、互联互通”要求,升级政务公开平台载体。持续编印《吴起统计数据之窗》(全年6期)、《2024年吴起统计年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设立统计信息查阅专区,投放公开资料300余份;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1场,现场解读统计政策与数据来源,增强公开互动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月度自查、季度督查、年度评估”工作机制,全年开展专项自查4次,发现并及时整改问题;积极配合县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完成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开展“依法公开、诚信统计”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线上讲座、线下培训等形式,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意识与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公开深度不足,部分新兴领域统计数据的背景说明、趋势分析不够详实;二是解读形式仍需创新,可视化、互动式解读产品占比有待提升,基层政策传递“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三是平台协同联动不够,线上线下公开渠道数据更新不同步,信息共享效率有待提高;四是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在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方面的综合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新质生产力、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细化统计监测指标公开内容,增加数据来源、核算方法等背景信息,每季度发布重点领域专题分析报告,提升公开针对性。二是创新解读传播方式,建立“文字+图解+视频+互动”的多元解读体系,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开展“在线答疑”活动;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加强对乡镇、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指导,确保政策解读精准落地。三是推进平台融合升级,打通线上线下公开渠道数据接口,实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查阅专区信息同步更新;优化统计信息资源库功能,新增智能咨询、个性化数据推送服务,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政务公开法规、数据解读技巧、舆情应对等专题培训,组织工作人员赴先进地区学习交流,打造一支“懂业务、善公开、会解读”的专业化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