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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湾镇座米沟村、阳洼村、罗沟泉村集体经济养猪场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根据吴起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审计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吴起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1月9日起对吴起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实施的吴起县周湾镇座米沟村、阳洼村、罗沟泉村集体经济养猪场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请吴起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吴起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吴起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