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吴起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保证土地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延安市自然资源局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对2014年城镇基准地价进行了制订和更新调整,成果已通过市自然资源局及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现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吴起县城镇基准地价制订和更新调整成果,适用于吴起县县域及白豹镇、铁边城镇、周湾镇、吴仓堡镇、长城镇、长官庙镇、五谷城镇、庙沟镇建成区及部分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二、级别分布
(一)吴起县城区土地定级
县城区按综合定级划分为四个土地级别,定级面积约为14.46平方公里,受吴起县自然地貌的影响,各级别的分布是不连续的。
吴起县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范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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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分布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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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 |
1.北苑农贸市场区域 |
东至园丁小区,西至吴王路两侧平缓地带,南至乱石头川北岸堤,北至北苑东路以北坡度平缓地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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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起城区中心街区域 |
沿洛河、环城路两侧分布,东至职业技术职教中心、城关小学、县政府、蓓蕾幼儿园等以北沿街面,西至环城路以西,吴起革命纪念馆、吴起体育馆西侧,南至迎宾大道,北至头道川与乱石头川交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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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渠子转盘区域 |
东至青云路,洛河西岸堤,西至福康路,南至交通运输管理站南界,北至洛河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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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
1.北苑路与吴定路两侧平缓地带区域 |
东至社会福利总厂用地附近,西至吴定路与北苑东路交叉处,南至头道川与乱石头川北岸堤,北至吴起民政局、粮油工矿仓储用地有限公司以北坡脚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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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心街Ⅰ级地及二道川南北两侧区域 |
东至长征街—洛滨街以北约800米处坡脚线,西至吴起县体育馆以西边界,及二道川与吴庙路南北两侧,南至迎宾大道与兴盛街交叉口处,北至乱石头川南岸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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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迎宾大道两侧区域 |
东至高速公路入口,西至法庭及派出所以东边界,南至新民街及宁塞川以南,北至山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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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渠子转盘以南区域 |
东至光明路与兴源路,西至城区定级边界,南至杨长路,北至新城街与青云路交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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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
1.吴定路与北苑东路区域 |
东至乱石头川岸堤以东区域,西至头道川东岸堤及吴定路东侧,南至Ⅱ级地边界,北至坡脚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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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起城区中心街Ⅱ级地两侧及二道川区域 |
主要分布在中心街Ⅱ级地的东、北两侧,及二道川、吴庙路区域Ⅱ级地的南、北两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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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迎宾大道周边及合沟区域 |
东至高速入口,西至中心街及刘渠子转盘区域Ⅱ级地东界,南至合沟,北至定级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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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佛坪村区域 |
东、西皆至定级边界,北至杨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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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级 |
指县城区内,一、二、三级土地以外的其它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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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吴起县各建制镇土地定级
吴起县各建制镇按综合定级均划分为二个土地级别,其中白豹镇定级面积约为1.54平方公里、铁边城镇定级面积约为1.05平方公里、周湾镇定级面积约为1.53平方公里、吴仓堡镇定级面积约为0.22平方公里、长城镇定级面积约为0.40平方公里、长官庙镇定级面积约为0.77平方公里、五谷城镇定级面积约为0.29平方公里、庙沟镇定级面积约为0.12平方公里。
吴起县建制镇土地级别分布范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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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镇 |
级别 |
分布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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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豹镇 |
Ⅰ级 |
以镇政府为中心,东至长庆材料库、白豹镇福利院,西至中心小学旁住宅用地,南至河流水域边界,北至镇政府、卫生院用地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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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
除Ⅰ级地以外的其他区域,东至白豹村,西至加油站,南至自然山体,北至自然山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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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边城镇 |
Ⅰ级 |
以镇政府为中心,镇区中心道路网为区域,东至地税所铁边城事务所用地边界,西至幼儿园用地边界,南至吴定路以北约100米处用地边界,北至卫生院用地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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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
除Ⅰ级地以外的其他区域,东、西皆至山脊,南至居民区,北至头道川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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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湾镇 |
Ⅰ级 |
以长贾路为中心,延长贾路带状分布,东至侯王路以东宗地边界,西至长贾路与长周线交叉口处,南至长贾路以南宗地边界,北至长贾路以北宗地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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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
除Ⅰ级地以外的其他区域,东至周湾水库,西、南、北均至山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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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仓堡镇 |
Ⅰ级 |
以S303为中轴,东至河滨以西用地边界,西至中心小学、卫生院用地边界,南至河滨,北至许宝大酒店以北约45米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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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
除Ⅰ级地以外的其他区域,与Ⅰ级成同心圆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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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镇 |
Ⅰ级 |
以镇区道路为中心,向两边分布,东至长城小学、幼儿园宗地边界,西至镇区道路向西约40米宗地边界,南至长贾路以北约100米处,北至供销超市用地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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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
除Ⅰ级地以外的其他区域,东、西皆至山脊,南至明长城镇区段,北至孙崾岘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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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官庙镇 |
Ⅰ级 |
东至环城路,西至镇政府、卫生院以西用地边界,南至油沟,北至杨长路与环城路交叉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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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
除Ⅰ级地以外的其他区域,东至山脊,西至定级边界,南至油沟,北至三道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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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谷城镇 |
Ⅰ级 |
东至长吴路支路,西至镇政府、中心小学用地边界,南至新公安局及商贸市场用地面积,北至河流及农业银行服务点用地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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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
除Ⅰ级地以外的其他区域,东至Ⅰ级范围界线,西至山脊,南至供电所南侧,北至法院以北约13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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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沟镇 |
Ⅰ级 |
东至财政所,西至镇政府以西约300米处,南至河流,北至镇政府、中心卫生院用地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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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
除Ⅰ级地范围的其他区域,东至Ⅰ级范围界线,西至庙沟镇中心小学西侧约200米处,南至河流,北至定级边界。 |
三、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是指区域内不同用地类型,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县城区及建制镇内各类用地基准地价见下表。
吴起县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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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图
级别 |
单位面积地价:元/平方米(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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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
住宅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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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级 |
1400(93.33) |
1025(68.33) |
490(32.67) |
900(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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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级 |
1090(72.67) |
910(60.67) |
450(30.00) |
720(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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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级 |
655(43.67) |
550(36.67) |
425(28.33) |
435(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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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级 |
455(30.33) |
415(27.67) |
300(20.00) |
310(2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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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
1、基准地价内涵:①估价期日:2017年12月31日;②容积率:商服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5,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为2.0,工矿仓储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其中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1.2,公用设施用地及公园与绿地1.0);③土地开发程度:商服、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均为“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场地平整);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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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级别:各用途土地级别分别以《吴起县城区基准地价图》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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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用途分类:商服用地含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含城镇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含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和采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含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及公园与绿地。交通运输用地基准地价参照工矿仓储用地;特殊用地中宗教用地与殡葬用地基准地价参照住宅用地,风景名胜用地基准地价参照商服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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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建制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
建制镇级别 单位面积地价:元/平方米(万元/亩)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白豹镇 Ⅰ 级 263(17.53) 230(15.33) 175(11.67) 202(13.47) Ⅱ 级 210(14.00) 173(11.53) 143(9.53) 156(10.40) 铁边城镇 Ⅰ 级 235(15.67) 192(12.80) 160(10.67) 173(11.53) Ⅱ 级 190(12.67) 158(10.53) 140(9.33) 147(9.80) 周湾镇 Ⅰ 级 200(13.33) 183(12.20) 155(10.33) 165(11.00) Ⅱ 级 163(10.87) 152(10.13) 137(9.13) 141(9.40) 吴仓堡镇 Ⅰ 级 178(11.87) 163(10.87) 140(9.33) 147(9.80) Ⅱ 级 147(9.80) 137(9.13) 123(8.20) 127(8.47) 长城镇 Ⅰ 级 176(11.73) 160(10.67) 137(9.13) 144(9.60) Ⅱ 级 142(9.47) 135(9.00) 120(8.00) 126(8.40) 长官庙镇 Ⅰ 级 173(11.53) 152(10.13) 129(8.60) 134(8.93) Ⅱ 级 137(9.13) 131(8.73) 118(7.87) 122(8.13) 五谷城镇 Ⅰ 级 147(9.80) 142(9.47) 125(8.33) 132(8.80) Ⅱ 级 131(8.73) 126(8.40) 115(7.67) 117(7.80) 庙沟镇 Ⅰ 级 145(9.67) 136(9.07) 125(8.33) 129(8.60) Ⅱ 级 128(8.53) 126(8.40) 115(7.67) 119(7.93) 使用说明 1、基准地价内涵:①估价期日:2017年12月31日;②容积率:商服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2,工矿仓储用地平均容积率为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其中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0,公用设施用地及公园与绿地平均容积率为0.8);③土地开发程度: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为“四通一平”(供水、供电、通路、通讯、场地平整);④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50年。 2、土地级别:各用途土地级别分别以《白豹镇基准地价图》、《铁边城镇基准地价图》、《周湾镇基准地价图》、《吴仓堡镇基准地价图》、《长城镇基准地价图》、《长官庙镇基准地价图》、《五谷城镇基准地价图》、《庙沟镇基准地价图》为准。 3、土地用途分类:商服用地含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含城镇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含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和采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含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及公园与绿地。交通运输用地基准地价参照工矿仓储用地;特殊用地中宗教用地与殡葬用地基准地价参照住宅用地,风景名胜用地基准地价参照商服用地。
土地用途
四、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结合吴起县实际,确定吴起县城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80%;各建制镇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吴起县为十三等,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不能低于96元/平方米。
五、吴起县城镇基准地价制订和更新调整成果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吴起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与调整吴起县城镇基准地价的通告》(吴政发〔2016〕12号)自行废止。
吴起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