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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吴起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5-19 16:39

各镇人民政府、吴起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县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吴起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全县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汲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和法律法规,以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除隐患、保安全、防事故,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夯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和行政监管机制,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效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以政府投资和非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聚焦脱贫攻坚、房屋建筑、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社会事业“五大”领域全面“回头看”,摸清底子,找准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合规。

(三)工作范围。2015年以来,政府投资、非政府投资实施的建成和在建的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包括手续办理情况。

二、工作重点

(一)脱贫攻坚领域工程方面。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扶贫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吴办字〔2020〕18号)文件执行。

(二)房屋建筑领域工程方面。移民搬迁、各类住房小区、危房改造、广场公园等工程,包括扶贫移民搬迁、避灾搬迁、办公楼房、商品房等工程主体及其附属工程。(县住建局牵头,城管局、自然资源局、移民办、房产中心、各镇街配合)

(三)道路交通领域工程方面。建成和在建的国省干线、城市道路、农村公路、桥梁隧道等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等工程主体及其附属工程。(县交通局牵头,水务局、审批局、经发局、各镇街配合)

(四)市政设施领域工程方面。水污染治理、集中供热、市政公用设施、市政管网等工程,包括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停车场、广场、管线走廊和路肩、护栏、街路标牌、道路绿化及其附属设施;城市桥梁、隧道、涵洞、过街人行桥及其附属设施。城市雨污分流管道、排水沟渠、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公共绿地等处照明设施;城市供水、供气、集中供热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县城管局牵头,水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电力局、交通局、交警队、城市绿化管护中心、宝泽天然气公司、陕西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配合)

(五)社会事业领域工程方面。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及其附属工程;城区各医院、镇村卫生所(室)建设项目及其附属工程;农村安全饮水、涉农工程和养老殡葬等工程及其附属工程;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县教科体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文旅局、水务局牵头,审批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各镇街配合)

三、责任分工

县政府成立全县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李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宏江同志,县委常委、副县长曹东业同志,副县长梁丰、冯军平、杜晓莉同志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审批局、经发局、卫健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教科体局、文旅局、民政局、扶贫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电力局主要负责人及各镇街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1.道路交通领域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由张宏江同志负责。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由曹东业同志负责。3.社会事业领域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中农村安全饮水、涉农工程和养老殡葬等工程由梁丰同志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工程由冯军平同志负责;各类学校校舍、医院、村卫生室和科技、体育场馆等工程由杜晓莉同志负责。

各街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也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辖区内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商住小区、酒店宾馆商业设施、新能源发电项目等非政府投资项目由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监督企业整改落实。

四、实施步骤

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5月6日—5月19日)。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会。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6月20日)。各工作专班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对所有工程质量、手续办理、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明确责任主体。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21日—9月21日)。县政府专题听取各工作专班汇报,对重点问题分类移交,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原则上涉及脱贫攻坚工程质量及手续问题,5月底前必须整改达标。其他工程质量及手续问题,9月21日前必须整改达标。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特别是对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和规划、人防、消防、环评、安评等专项验收以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未按期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到位,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追究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属于施工企业的责任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工程质量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层层传导压力,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同时,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参与配合专项整治行动,按要求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镇街、各部门要力戒形式主义,认真履职,紧密配合,加强联动,实施综合执法,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落实科学监管、及时监管、有效监管要求,提升工作效能,确保集中整治效果。同时,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夯实各方责任,建设单位负责人、验收负责人、排查责任人都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的责任谁负责,坚决杜绝瞒报漏报现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逐项逐条整改。6月20日前将排查专项整治台账报县政府分管领导。

(三)强力推进,狠抓落实。全面落实主管部门质量监管责任,切实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突出抓好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理单位监督责任,提高勘察设计单位服务能力。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督指导,确保集中整治100%全覆盖,不留盲区和死角。

(四)积极引导,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向社会传递和释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准确信息和正能量,展现工程质量管理新成效,用实际行动提高社会和群众对工程质量的信任度。

(五)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整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深挖线索,发现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找原因,切实抓好整改。对弄虚作假,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查处,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