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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起县2018年脱贫攻坚产业扶持办法》的通知

来源:吴起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05-04 17:40

各镇人民政府、吴起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吴起县2018年脱贫攻坚产业扶持办法》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起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

吴起县2018年脱贫攻坚产业扶持办法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帮助贫困人口建立长期稳定致富产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思路,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建立具有我县特色的产业扶贫开发路子,持续增加贫困户收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实现精准脱贫、长久致富目标,为我县与全市一道实现率先脱贫,决胜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主导与特色相结合。围绕现代农业园区主导产业优势,科学确定重点产业项目,根据贫困户实际,选择发展前景好、综合效益高的特色产业。

2、坚持长效与短平相结合。既注重培育投资少、见效快的短期致富产业,又要兼顾发展林果、棚栽、养殖等长期致富产业,确保短期脱贫与长期致富有机统一。

3、坚持种养与经销相结合。在引导贫困户发展种养业的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发展农产品流通、加工、电商等产业项目。

4、坚持因地与因户相结合。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和群众意愿,选择适合贫困户发展的模式和方式,量身定制培育计划,精准确定脱贫产业,助推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目标任务

通过产业扶持办法,进一步培育壮大贫困户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使贫困村基本形成“一村一品”格局;支持贫困户参与农业产业发展,使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都有致富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目标。

四、扶持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建档立卡户,重点帮扶户、兜底户按本补助标准执行,一般联系户按补助标准的80%执行,原则上每户享受政策不超过两项。

五、扶持政策

(一)高效棚栽业。对新建日光温室,每标准棚(50米×9米)补助5万元(每户限1座);对新建大拱棚,每亩补助棚体建设费8000元(每户不超过3亩),上年度享受过的均不能重复享受。无水源的统筹配套建设机井,每眼补助9000元。鼓励贫困户依托现有园区就近承包经营。对租赁现有日光温室的(每户不超过3座),旧棚当年每座补助9000元(7000元草帘补助、2000元棚膜补助),新棚当年补助2000元种苗费和生产资料费;继续租种的,经县蔬菜中心考核合格后每座每年补助种苗费2000元。

(二)山地林果业。支持贫困户发展山地苹果,对贫困户新建幼园的,县上免费配送果苗,并每亩补助劳务费200元(人均不超过2亩)。对挂果园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的,每亩补助500元。

(三)养殖业。支持贫困户发展小规模养殖业,对新建60平方米以上且存栏8头育肥猪或2头适繁母猪半温棚式猪舍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助1.3万元(其中建舍费1万元、猪仔费3000元)每户不超过1座,上年度享受过的不能重复享受;零散养殖补助猪仔费600元/头(每户不超过8头);对2017年建舍今年继续经营的,补助猪仔费600元/头(每户不超过8头)。继续巩固肉牛、肉驴养殖,对新购进饲养肉牛、肉驴的每头一次性补助2000元(每户不超过5头),坚决杜绝重复套取补助资金。选用2个月以上鸡(兔)苗且规模达到50-200只的,每只补助15元。对从事养蜂的,新购进且规模在5箱以上的,每箱补助600元(每户不超过8箱)。贫困户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发展其他养殖业,经县畜牧部门评估、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额度补助。

(四)特色种植业。对发展特色农作物种植的,每亩补助200元,实施水肥一体化种植的,每亩补助500元;种植中药材的,每亩补助300元;种植蘑菇的,每棒补助3元(每户不超过4000棒)。

(五)培育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对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的集体经济项目,可单项研究,通过扶贫资金量化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鼓励贫困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入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对带动吸纳5户以上贫困户的新型主体,且带动贫困户脱贫效果明显的将给予实物或一定额度资金奖补;每脱贫一户再奖励经营主体1000元,由镇街负责核实上报,经县农业、扶贫部门验收合格后,兑付补助资金。

(六)项目捆绑扶贫。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按照资金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将水、电、路等涉农基础设施项目捆绑使用,优先向贫困村、专业合作社倾斜。

(七)电商帮助扶贫。鼓励电商机构帮助贫困户销售农特产品,对帮助贫困户销售农特产品达到1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0%予以补助电商运行费,由镇街负责核实上报,经县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兑付补助资金。

(八)金融支持扶贫。鼓励贫困户从事运输等服务业增加收入,扶贫部门在小额信贷和互助资金上予以支持。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办要高度重视贫困户产业建设,进村入户宣传扶持政策,组织动员贫困户积极参与产业发展。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县农业、畜牧等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村组,及时指导贫困户发展产业,确保产业扶贫工作扎实推进。

(二)抓好政策落实。县财政局要会同农业、扶贫等部门单位,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资金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严禁挪用、套取产业资金,一经发现,严肃追究镇街主要领导及帮扶干部责任,并将参与套取资金的贫困户予以剔除。

(三)营造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电视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率。要总结经验、树立导向,既要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又要曝光反面典型和落后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绩效考核。县考评办、扶贫督查组要把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纳入到镇街、包扶部门工作考评范围,加强驻村工作队、包扶部门和帮扶干部对政策落实、产业发展情况的考核力度。各镇和第一书记为脱贫产业验收主体,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脱贫产业的验收,县上将适时抽调扶贫、农业、财政进行随机抽查,全力推动产业扶贫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