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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吴起县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吴起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6-02-02 09:00

各镇人民政府、吴起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陕西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延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吴起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纲要规划”),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全县妇女儿童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人大社建工委、县人大法制工委、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县教体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吴起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国资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协社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工商联、县残联、县关工委等4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适时调整;成员由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妇联为牵头单位。

二、主要职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女儿童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

(二)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研究审议妇女儿童工作重大事项,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保障的法规政策措施;

(四)依据有关法律赋予的职责,对于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提出督促处理意见,必要时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督查;

(五)指导督促、统筹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督促各部门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强化督办问责;

(六)组织制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协调推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落实纲要规划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七)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统计调查、宣传培训、表彰先进、法律法规政策男女平等评估等工作;

(八)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运行机制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妇联,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妇联主席兼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一名,由各成员单位分管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或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办公室主任主持,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及有关专家参加。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积极推动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吴起县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吴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30日

附件:

吴起县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组织部依法依规做好妇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选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女干部培养选拔和配备要求,合理配备女干部;注重选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促进各类女干部合理配置、成长成才。

县委宣传部协调和指导全县宣传机构、新闻媒体,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创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引导新闻媒体传播有益于妇女发展和儿童成长的社会、文化信息;依据有关审查标准,禁止在所有文化产品中对妇女儿童形象的侮辱性宣传;制止歧视妇女形象的图书、报刊和音像电子读物出版,查禁淫秽色情、恐怖残酷及其他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出版物和信息。

县委社会工作部统筹协调指导涉妇女儿童和家庭建设的建议征集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支持妇女参与基层治理。

县委政法委推动将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纳入法治吴起、平安吴起建设重要内容,协调、支持、监督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职责。

县委网信办统筹协调指导涉妇女儿童的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涉妇女儿童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指导推进涉妇女儿童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县人大社建工委开展妇女儿童相关工作的专题调研或视察;办理人大代表就妇女儿童发展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县人大法制工委参与妇女儿童相关法规草案的拟订工作;参与法律法规政策男女平等评估。

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在编制实施规划、制定出台政策中,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关系,加强妇女儿童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妇女儿童事业建设,保障妇女儿童发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统筹推动有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对女科技人才的政策支持,关心和保障女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为发挥妇女在科技发展中的作用创造条件。

县教体局保障所有儿童受教育权利,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在教育工作中坚持性别平等原则;指导家庭教育,发展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尊重女教师,关心和保障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广泛开展适合妇女儿童的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妇女儿童体质;加强社区和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改善妇女儿童健身活动条件。持续深化体教融合,推动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和普及,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

县民宗局教育引导各民族妇女儿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推动并协助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关注少数民族妇女儿童群体;围绕我县少数民族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相关问题开展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和保障各民族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县公安局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卖淫嫖娼、教唆引诱妇女和未成年人吸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牵头协调开展反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对女性吸毒人员和未成年吸毒人员的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心理疏导、就学就业帮扶、社会救助和戒毒康复等工作;依法对互联网上涉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查处,督促网络运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

县民政局推动完善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政策;牵头推进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做好未成年人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工作;指导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队伍建设;规范妇女儿童领域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支持、培育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指导做好困难妇女儿童社会救助工作。

县司法局指导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女性罪犯和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改造、教育矫治工作;完善法律援助,保障妇女儿童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指导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

县财政局根据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全县经济发展状况,提供必要的经费,并组织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县人社局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保障男女平等原则的落实;保障女性在就业、培训、劳动报酬以及接受技工教育等方面与男性平等的权利;依分工保障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规、政策的落实;保障女性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禁止使用童工;组织女性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县自然资源局在起草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时,重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在指导辖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承包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中,依法保障农村妇女的不动产登记权益。

市生态环境局吴起分局通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和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支持和鼓励妇女儿童参加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活动。

县住建局在拟订全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工作中,注重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创造适宜的居住和公共环境,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妇女的家庭住房。

县交通局在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标准等工作中,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为妇女儿童便利出行创造适宜环境。

县水务局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联合镇街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监管,保障妇女儿童饮水安全。

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村妇女的农业技术培训工作,大力提高农村妇女的劳动技能;支持和鼓励农村妇女参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发展生态低碳农业等事业,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依法保障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优先安排对农村地区脱贫妇女和儿童的帮扶工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县商务局协调指导妇女在电商服务业中健康发展,加大家庭服务业支持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妇女在家政服务业中的积极作用。

县文旅局丰富妇女儿童精神文化生活,加强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的供给。做好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县卫健局牵头落实规划中卫生健康有关指标和策略措施;制定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对妇女儿童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服务与管理;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妇女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及卫生健康科学知识;不断加强针对妇女儿童的医疗卫生服务、药物供应保障、重大疾病防治和职业卫生防护等工作;制订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公共卫生措施,开展伤害监测与评价;开展人口监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倡导婚育新风,促进家庭发展。

县应急管理局推动增强妇女儿童防灾减灾和安全意识,促进提高妇女儿童自救互救能力,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满足妇女儿童特殊需求、发挥妇女儿童独特作用。

县国资中心指导监管企业开展女职工技能培训,搭建巾帼创新创效平台,充分激发女职工岗位建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管理层女性比例,推动女职工在职工代表大会中占适当比例,切实保障维护女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调动女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用品市场日常监管,依法保障妇女从事经济活动的平等权利;依法监管生产、流通领域商品(服务)质量,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各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对部分儿童用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法加强对市场妇女儿童用品召回管理,保障妇女儿童人身财产安全;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为妇女儿童提供有关检验检测、认证方面的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宣传妇女儿童工作以及广大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的贡献;宣传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关政策措施和成效;为妇女儿童提供优秀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禁止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中对妇女儿童形象的侮辱性宣传。

县统计局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妇女儿童状况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妇女儿童发展综合统计工作,收集有关妇女儿童的统计数据;开展妇女儿童统计监测和分析,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政府决策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县林业局加强林业生态文明的宣传,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绿化和生态文明意识;支持和鼓励妇女参加义务植树、国土绿化、林业生态建设等活动,为妇女儿童提供林业科技、政策和信息服务。

县医保局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医疗保障权益。

县行政审批局按照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要求,做好妇女儿童相关项目评审、储备、立项工作。

县政协社法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就妇女儿童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研究、考察、咨询等活动,提出意见、建议或提案。参与法律法规男女平等评估,参与妇女儿童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法律的咨询服务。

县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涉及妇女、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严厉打击拐卖、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对妇女、未成年人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制度机制。完善司法救助和司法保护制度,及时、有效保护受侵害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做好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完善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

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动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并开展保护救助。依法为受侵害的妇女、未成年人起诉提供支持帮助,保障其民事权益。加大对涉及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对侵害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公共利益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推动完善保障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体系。增强妇女、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县总工会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引导女职工听党话、跟党走;提高女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加强对困难女职工的帮扶救助;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培育良好家庭家教家风;推动建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

团县委领导和支持少先队聚焦少年儿童思想引领、政治启蒙主责主业,创造性地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提高思想道德和综合素质;保障少年儿童学习、生活、健康、安全、娱乐等多方面需求;依法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县妇联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为中国式现代化凝聚“半边天”力量;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以“巾帼建功”系列活动为载体,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为载体,助力培育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立德树人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适应人口生育政策调整推进家政服务和婚恋服务;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关爱帮扶特殊困难妇女儿童群体和家庭;做好妇女统战联谊工作;承担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县妇女儿童工作职能,组织编制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县科协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促进女科技工作者队伍的成长与发展;组织面向妇女儿童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妇女儿童科学文化素质,缩小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性别差异;激发儿童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

县工商联支持以女企业家及女性员工为主的企业发展,提供市场、技术、信息、会计、审计、融资、管理、培训等服务,协助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积极为企业争取政策支持,反映其意见、建议,助推健康发展。

县残联依法维护残疾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残疾妇女儿童的康复、教育和发展水平。

县关工委充分发挥“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优势和作用,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支持和帮助青少年成长成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引导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实施“五老”关爱下一代工程;开展家庭教育促进工作,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团结教育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