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吴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起县“政府救助四元民生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起县出台了《吴起县2022年“政府救助四元民生保险”实施方案》,“四元民生保险”的出台,加快构筑全县民生保险保障网络,完善多层次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保险参与社会管理功能,降低政府风险管理成本,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下面,带大家详细了解这份“四元民生保险”。
A:“政府救助四元民生保险”简称“四元民生保险”,即吴起县辖区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以下将二者统称为“被保险人”),按每人每年缴纳4元保费标准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起支公司(简称∶人保财险吴起支公司)集中统一缴纳保险费,人保财险吴起支公司统一出具一张全县保单。被保险人在一年的保险期限内享受以下保险内容。
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区级以上政府部门(含区级,下同)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 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 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参加群众性活动中因发 生拥挤、踩踏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 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
居民在承保区域内感染《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或保险单载明的其他传染病病种,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医务人员在救治传染病患者的诊疗活动中遭受感染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 生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为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组织、实施或参与犯罪行为者的人身伤亡,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居民在承保区域内由于被诊断、鉴定为精神病人的故意伤害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 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 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因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及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精神病人对其家庭成员的伤害,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高空坠物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不具有投保人所辖户籍且不具有投保人所辖行政区域内暂住、常住资格证明的流动人口因发生保 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人身伤亡,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居民在承保区域内由于下列原因导致人身伤亡、及在下列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的行为,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依据气象标准和相关部门认定的暴风、暴雨、暴雪、寒潮、雪崩、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胞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 风暴潮、巨浪、赤潮、海冰、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冰雹、沙尘暴、森林草原火灾。
居民承保区域内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本附加险合同的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5万元,每人伤亡责任限额5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万元。
11 附加公共区域溺水救助事故
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公共区域溺水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因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或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居民的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 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等,但不包括室内装潢及室内财产)损失,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安置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安置费用,用于解决居民衣、食、住等生活安置方面的困难,具体包括为居民购买被服、食品、饮用水和提供居住补贴。本附加险合同的责任限额包括每人安置费用责任限额3000元(每人每天150元,累计最长20天),每次事故安置费用责任限额300万元,累计安置费用责任限额300万元。
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救助保险条款》。
投保方式
以县为投保单位、县民政局为投保人,与人保财险吴起支公司签订投保合同。保险费按我县常住人口数和流动人口数每人4元缴纳,所需保险费资金由县财政支付,保险期限为一年,具体以签订保险合同的起讫时间为准。
承保区域
吴起县行政区域内。
“四元民生保险”的理赔 分为三种:
死亡理赔、医疗费用理赔、伤残理赔
死亡理赔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上述方案中保险责任导致死亡,每人死亡赔偿限额15万元(含15万元)。交通事故救助每人伤亡5万元。
医疗费用理赔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上述保险责任发生人身伤害,进行急诊、抢救、住院治疗,对参加了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自然人,首先经上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符合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标准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1万元(含1万元)的赔付限额内进行赔付 。
伤残理赔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上述保险责任导致 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按伤残赔偿比例在每人死亡赔偿限额15万 元内赔偿。在保险期间内,每个被保险人累计赔偿限额为16万元 (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
责任限额
每年累计责任限额 15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6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16万元(死亡伤残限额15万元,医疗费用限额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