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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2016年度平时考核《月通报实施细则》《季讲评实施细则》《专项观摩实施细则》《督查约谈实施细则》

吴起县督查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延安市《月通报实施细则》《季讲评实施细则》《专项观摩实施细则》《督查约谈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党工委)党委、镇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部分中省市驻吴单位:

延安市2016年度平时考核《月通报实施细则》《季讲评实施细则》《专项观摩实施细则》《督查约谈实施细则》已经印发,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各镇、各相关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明确目标要求,确保我县在月通报、季讲评、专项观摩、督查约谈等平时考核方面不得扣分,力争加分。另要求各相关镇、单位部门每月月底将承担的市考指标的进展情况、上下衔接沟通情况及指标未完成原因等上报考评办,逾期延报不报,将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给予扣分;对承担的指标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或延期延误工作的相关镇、相关单位部门,将上报组织、纪检部门,严肃追究该镇、单位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吴起县督查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六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