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吴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19年3月,现有14个所、1个监察大队、1个检验检测站、1个食安委办、1个投诉举报中心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管辖9个镇(街)共有 160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其中食品销售单位769家;餐饮服务单位(≥50㎡)234家;小餐饮527家;小作坊57家;生产企业19家,2个食品交易市场,分别为胜利山农贸市场、金海驰综合市场。全县实行县、镇、村三级网格监管。县城由食品监察大队、街道办食药所、城关工商所、食品质量与安全检验检测站4个单位全面负责,食品质量与安全检验检测站负责全县食品安检验检测工作,各镇各设一个食药所(机构改革中,工商所协调食药所一块开展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村级设有食品安全协管员,报送、辅助镇食药监管所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开展专项定向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方式,目前总体保持平稳发展,近年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单位负责人:王建周
三、部门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各镇(街)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全县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
(五)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七)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镇(街)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并负责考核评价。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落实中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及计量校准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县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负责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定和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等制度。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推进品牌强县建设。组织调查处理商标和专利纠纷。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设科室
设为法制股、企个股、商广股、市场股、食品股、药械保化股、特设股、综合业务股8个业务股室
五、办公场所公示
办公电话:0911-7886159
办公地址:吴起县刘渠子转盘
六、办公时间:
春季(4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夏(秋)季(5月1日-6月30日/9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炎热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10月1日-次年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