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吴起县民政局成立于1961年,现有干部职工47人,其中科级干部12人,机关内设婚姻登记处,下设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中心敬老院。2017年,县委批准成立民政局党委,成为民政工作全面发展的强大引擎。我县有2个社区成功创建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两度荣获“全市双拥模范县”,县民政局连续四年荣获“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县”、“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先后被评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县(区)”、“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党委中心组学习先进集体”、“全市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截至目前,建成综合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1所,“公建民营”社会化养老机构1所,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8个,农村互助幸福院75个;设立福彩投注站60家,中福在线销售大厅1个;登记备案社会组织164个。
吴起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县各级决策部署,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履行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举措,各项民政事业赶超发展。
二、单位负责人:蔺彦春
三、职能职责
(一)贯彻中、省、市有关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业标准;拟定全县民政工作实施办法及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四)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特困供养人员管理及供养机构建设。
(五)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承担县际和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七)拟订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
(九)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十)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救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
(十四)承接或取消中省市要求的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监管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县民政局应强化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吴起县行政区划图、公布行政区划信息。
四、局属单位信息
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建忠房号:1116电话:0911-7619319
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尚进锋房号:1118电话:0911-7695803
社会福利院院长:李尔增房号:3-401电话:0911-8390568
社会福利院副院长:田占才房号:3-406电话:0911-8390569
社会福利院副院长:朱晓玲房号:3-408电话:0911-8390569
婚姻登记处副主任:苏元毅房号:1118电话:0911-7692852
五、单位地址:吴起县白石咀
办公电话(传真):0911-7618829
六、办公时间
春季(4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夏(秋)季(5月1日-6月30日/9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炎热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10月1日-次年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