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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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底,我镇会同延长采气三厂吴起产建指挥部,赴吴76 井场开展现场踏勘。现场时任村支书、村民小组长反馈该地块不存在纠纷,并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记录,项目据此按前期手续推进钻前作业。2025年 12月 13日施工队伍进场,12月 18日胶泥圪坨组部分村民到场阻拦施工,提出该地块土地权属存在争议。
事发当日,我镇分管领导会同村“两委”赶赴现场调处。经核实:胶泥圪坨组、洛家峁组原为同一个村民小组,分组之后胶泥圪坨组曾将案涉地块交由洛家峁组使用。村民解有功现场提交1991 年与洛家峁组土地承包协议,后续又向镇政府提交林权证及林地承包合同;胶泥圪坨组贺建星等村民则要求其出具1996 年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佐证权属。现场处置意见为保障项目施工,由争议双方各自收集权属证据,后续再协商化解矛盾。
2026年 7月 27日钻井队再次进场后,我镇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召集镇司法所、自然资源所、林业站、法庭在镇综治中心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判,但多轮调解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该事项属于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争议双方可向我镇申请开展土地权属调查调解;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通过土地仲裁或者司法途径确认权属。为维护各方群众合法权益,案涉井场征地款、生产生活用水费、水资源补偿费等相关款项因权属争议暂时代管,暂不予兑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进行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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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谷城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