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机构
李 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主持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宗世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负责党建、学习教育、党风党纪、精神文明建设、财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受局长委托负责处理吴起县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日常事务。
宗廷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负责双拥、优抚、移交安置、信访维稳、宣传报道等业务工作。
杏开学: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二、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中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优抚安置工作和退役军人自主择业、就业等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5.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6.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7.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申报、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8.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承接或取消中省市要求的相关工作。
11.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内的安全监管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崇尚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下属单位
(一)吴起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刘渠子新城街83号
办公电话:0911-7615603
(二)吴起县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
单位地址:吴起县农林水牧综合楼8楼
四、办公地址:吴起县农林水牧综合楼8楼
五、办公电话:0911-7859592
六、办公时间:
春季(4月1日-4月30日):8:00—12:00,14:00—18:00
夏(秋)季(5月1日-6月30日/9月1日-9月30日):8:00—12:00,14:30—18:00
炎热季(7月1日-8月31日):8:00—12:00,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3月31日):8:00—12:00,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