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吴起县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1月,下设经济责任审计局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办公室两个事业单位,内设政秘股、法制股、行政事业股、财金企股、后勤股、信息股6个股。编制33人,现有干部职工44人(女12人),其中党员31人;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学历29人、大专学历11人;高级审计师2人、审计师25人。目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二、单位负责人:李东峰
三、部门职能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査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监督国家审计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的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级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査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工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财税法规、政策执行、财政资金绩效等;县财政决算;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级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履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对企业经营业绩进行审计评价;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市审计局授权或统一组织的中、省、市驻吴企事业单位及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市审计局授权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和审核报告。
(九)在市审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共同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
(十)开展全县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审计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确县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十三)承接或取消中省市要求的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监管工作。
四、局属单位信息
下设济责任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办公室两个事业单位
内设政秘股、法制股、行政事业股、财金企股、后勤股、信息股
五、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地址:刘渠子审计局办公楼。
电话:0911-7612925
六、办公时间:
春季(4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夏(秋)季(5月1日-6月30日/9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炎热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10月1日-次年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30


